在刚进入 JavaScript 世界并通过公司实习的时候就发现,在使用 JavaScript 编写代码的过程中随处可见的 function 配合 new 关键字来操作,这就是以前常见的 JavaScript “模拟面向对象”。
在上一篇文章中已经知道 JavaScript 本身就是面向对象的,它并不需要模拟,只是它实现面向对象的方式和主流的流派不太一样,所以才让很多人产生误会。
那么,随着理解的思路继续深入,这些“模拟面向对象”实际上做的事情就是“模拟基于类的面向对象”。
尽管我认为“类”并非面向对象的全部,但是我们不应该责备社区出现这样的方案;但是 JavaScript 在“原型运行时”的基础上引入了 new、this等语言特性,使之看起来更像基于类的面向对象语言 Java,这种半吊子模拟,缺少了继承等关键特性,才导致大家视图对它进行修补,进而产生了种种解决方案。
庆幸的是,从 ES6 开始, JavaScript 提供了 class 关键字来定义类,尽管,这样的方案仍然是基于原型运行时系统的模拟,但是它修正了之前的一些常见的“坑”,统一了社区方案。实际上,我认为“基于类”并非面向对象的唯一形态,如果我们把视线从“类”移开,Brenan 当年选择的原型系统,就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抽象对象的形式。
什么是原型?
什么是原型,原型就是顺应人类自然思维的产物,中文有个成语叫“照猫画虎”,这里的猫看起来就是老虎的原型;
在上一节学习面向对象的时候知道,在不同的编程语言中,设计者也利用各种不同的语言特性来描述对象;最为成功的流派是使用“类”的方式来描述对象,诸如 c++、Java 等流行的基于类的编程语言。
还有一种就是基于原型的编程语言,它们利用原型来描述对象,JavaScript 就是之中的代表。
“基于类”的编程提倡使用一个关注分类和类之间关系开发模型;在这类语言中,总是先有类,再从类去实例化一个对象,类与类之间又可能会形成继承、组合等关系,类又往往与语言的类型系统整合,形成一定编译时的能力。
与此相对,“基于原型”的编程看起来更为提倡程序员去关注一系列对象实例的行为,而后才去关心如何将这些对象,划分到最近的使用方式相似的原型对象,而不是将它们分成类。
基于原型和基于类都能够满足基本的复用和抽象需求,但是使用的场景不太相同。
在 JavaScript 之前,原型系统就更多与高动态性语言配合,并且多数基于原型的语言提倡运行时的原型修改,我想,这应该是 Brendan 选择原型系统很重要的理由。
原型系统的“复制操作”有两种实现思路:
- 一个是并不真的去复制原型对象,而是使得新对象持有一个原型的引用
- 另一个是切实的复制对象,从此两个对象再无关联
历史上的基于原型语言因此产生了两个流派,显然,JavaScript 显然选择了前一种方式。
JavaScript 的原型
抛开 JavaScript 用于模拟 Java 类的复杂语法设施(如 new、Funtion Object 等),原型系统可以说相当简单,概括成两条:
- 所有对象都有私有字段[[prototype]],就是对象的原型
- 读一个属性,如果对象本身没有,则会继续访问对象的原型,知道原型为空或者找到为止
这个模型在 ES 的各个历史版本中没有很大变化,但是从 ES6 以来,JavaScript 提供了一系列内置函数,以便更直接的访问操纵原型;三个方法分别为:
- Object.create 根据指定的原型创建对象,原型可以是 null
- Object.getPrototypeOf 获得一个对象的原型
- Object.setPrototypeOf 设置一个对象的原型
利用这三个方法,完全可以抛开类的思维,利用原型来实现抽象和复用。如下:
1 | var cat = { |
这里创建了一个 cat 对象,又根据猫做了一些修改创建了 tiger 对象,之后就直接用 Object.create() 来创建另外两个 cat 和 tiger 对象,我们可以用过“原始cat对象”和“原始tiger对象”来控制cat和tiger的行为。
但是,在更早的版本中我们只能通过 Java 风格的类接口来操纵原型运行时,由于 new 和 prototype 属性等基础设施今天仍然很多人使用,下面去追溯一下早年的 JavaScript 中的原型和类。
早期版本中的类与原型
在早期版本的 JavaScript 中,“类”的定义是一个私有属性[[class]],语言标准为内置类型诸如 Number、String、Date 等制定了[[class]]属性,以表示它们的类。语言使用者唯一可以访问[[class]]属性的方式时 Object.prototype.toString。
下面展示了所有具有内置class属性的对象:
1 | var o = new Object; |
因此,在 ES3 和之前的版本, JavaScript 中类的概念相当弱,它仅仅是运行时的一个字符串属性。
而我们把 new 理解成 JavaScript 面向对象的一部分,它究竟做了哪些具体的操作呢?
- 以构造器的 prototype 属性(注意与私有字段[[prototype]]的区分)为原型,创建新对象
- 将 this 和调用参数传给构造器执行
- 如果构造器返回的是对象,则返回,否则返回第一步创建的对象
new 这样的行为,试图让函数对象在语法上跟类变得相似;但是,它在客观上提供了两种方式:
- 在构造器中添加属性
- 在构造器的 prototype 属性上添加属性
如下:
1 | function c1() { |
方法一是直接在构造器中修改 this,给 this 添加属性
方法二是在构造器的 prototype 属性指向的对象上做修改,它是从这个构造器构造出来的所有对象的原型
ES6 中的类
前面是通过 new 和构造器进行搭配创建新实例,而在 ES6 中加入了新特性 class 关键字,从此,基于类的编程方式成为了 JavaScript 的官方编程范式,如下:
1 | class Rectangle { |
在现有的类语法中,getter/setter 和 method 是兼容性最好的,这里类的写法实际上也是有原型运行时来承载的,逻辑上 JavaScript 认为每个类是有共同原型的一组对象,类中定义的方法和属性则会被卸载原型对象之上。此外,最终的是类提供了继承的能力,代码如下:
1 | class Animal { |
这里通过 extends 关键字让 Dog 继承了 Animal 类,比用 new 和 prototype 原型链来实现继承更加方便。
所以,在你的工作中,是不是将 ES6 语法已经提上日程或者正在使用呢?